时间:2019-10-24 15:31:56 来源:网络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支持方向
(一)社会组织申请社会组织发展经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4、具有严格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当年未按时年报的;
2、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涉法涉诉纠纷的;
3、当年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4、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仍在处罚期限之内的。
(三)省级社会组织发展经费重点用于支持管理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充分、社会效益突出的社会组织:
1、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的;
2、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社会救助、扶老助残、儿童福利、公益慈善、社区服务、平安建设等民生领域发挥较好作用的;
3、积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制定行业产品和服务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推进对外开放、加快科技创新、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较好作用的;
4、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要求,确需支持的。
相同条件下,优先支持在当年社会组织评估中获得3A以上等级和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事项并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有效期限以内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证明性材料:
1、参与制定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相关法规规章、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材料;
2、在我省双百扶贫、乡村振兴、跨省帮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工作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捐赠资金实物的,应当提供有关凭证);
3、制定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团体标准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发布批文和正式文本等;
4、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与指引、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相关文件材料;
5、在民生领域承接政府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和购买服务、开展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的材料;
6、承担特殊职能,圆满完成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交办的重大任务的通知、方案、会务资料、新闻报道、影像材料等;
7、2018年、2019年主办学术会议、科学普及的规模、次数和影响力等情况的相关文件材料等;
8、中央和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其它与所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3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寄)送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北楼5011室),材料信封请注明“申报材料”。联系电话:86072758、86037925;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iangmuban@126.com。
四、项目评审
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建议名单和支持金额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示。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评审工作接受省民政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记者张如意通讯员苏安星)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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