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11:19:20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至此,东莞近阶段已初步完成社会工作发展政策顶层设计。
当前东莞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标准参考7.6万元/人的标准实施。自2014年以来一线社工年薪维持在6万元左右,较低的薪酬待遇制约了东莞社会工作的发展,“社工提标”也多次被写进市政协提案。此次相关办法出台后,社工人力成本参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四类2档聘员的人员经费(9.9万元/人·年)标准核算,至此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标准达11.92万元/人·年,涨幅超过56%,并实现了购买标准动态调整。有效破解了专业价值与薪资水平不对等、购买标准调整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
除了购买标准大幅提高外,相关办法也提出要增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今后东莞社工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记者 薛屏)
1、凡本网来源注明“首都公益网”域名:www.sdgy.org.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首都公益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都公益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首都公益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首都公益网 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
公益热线:400-8059-268 9:00--17:30(周一至周五) 邮箱:450952431@qq.com
首都公益网 | 全民公益传播平台官网版权所有(C) 京ICP备16047934号
互联网反不良信息自律公约 |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