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5 16:17:41 来源:社会组织网
市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市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工作基本情况:
市级应参加年检和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共740个(其中社会团体54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86个,非公募基金会5个),截止至6月30日,已参加年检和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657个(其中社会团体49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个,非公募基金会5个),参检率为88.8%,合格率为99.7%,另有83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检和年报工作。
从各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实际工作来看,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重视年检和年报工作,认真按照年检和年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按时完整报送年检材料,积极参加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工作。
但是,也有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和年报工作不重视,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仍未提交任何材料进行年检和年报;有的提交后未能按时按根据退回补正意见进行补正提交,影响了整体年检和年报工作进度。
二、2018年度社会组织活动情况:
2018年,绝大多数社会组织能够依法依章积极开展活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自身服务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运作,不断提升自身组织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
但是,仍有少数社会组织存在没有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没有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设置监事(会)和办事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年检和年报情况通报:
按照《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和年度报告的通知》相关要求,有525个社会组织在6月30日前,按时参加年检和年报并且年检合格和公示。我局已将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的83个社会组织、未完成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的59个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是各社会组织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是督促社会组织加强建设、改进管理、规范运作的重要措施。希望广大社会组织在今后的年检和年报工作中,都努力做到态度积极、资料完善,并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影响力。仍未参加年检和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应抓紧时间参加年检和年报;对确不年检和年报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
1、6月30日前完成并年检合格和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
2、未按规定参与2018年度年检和年报的社会组织名单;
佛山市民政局
2019年8月30日
来源: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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