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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9-07-17 16:46:55 来源:网络

  • 为提升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能力,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引导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咸宁市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使社会组织财务更规范、更透明。

    1、完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民政、财政、税务、金融部门要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税务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监督和税务检查。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每年将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工作力量,切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2、开展社会组织财务知识培训。每年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或财务人员培训,讲解社会组织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组织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等知识,要求社会组织在财务工作中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和健全社会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组织财产的完整和安全,规范财务报告行为,及时公布年度财务状况,树立社会公信力。

    3、开展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社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合法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反馈至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提交整改报告;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单位,约谈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将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等级评估、年度检查、政府购买服务等审查范围,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4、规范市级社会团体票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全市市级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申领使用进行规范管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市级206家社会团体历年票据领、用、存情况进行了清理;明确社会团体票据使用范围,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只能用于社团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收取如捐赠、赞助、培训等其它费用及经营服务性收费。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

编辑:h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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