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10 10:45:14 来源:新浪公益
张醒生,永续自然资源保护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张醒生在50多岁时加入“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专职做起了环保,他说:“我不希望人生的最后阶段还是跟合同、商业打交道。人的生命中应该做一些对社会更有意义的事。”他认为,成功的公益组织,一定和成功的商业组织不矛盾。
新浪公益:为什么会从事公益行业的工作?
张醒生:2008年有一桩事情深深触动了我,也就说汶川大地震,我深深感到人在大自然面前实在太渺小了。正好大自然保护协会希望建立一个新的组织机构,叫大山保护地,他们就来跟我交流,能不能(由)我能够出来担任一个北亚区总干事长的身份。
我看完了以后我觉得蛮有意思,我给自己定的时间是一个又一个五年计划,所以在这五年中,我就变成了一个公益组织的一个领头人。2014年我就组建了两个基金,投资基金用于投资一些新兴的产业,希望能获得一个比较好的收入能够继续支持公益慈善事业,第二个就是我自己发起了一个公益基金会叫永续自然资源公益基金会。
新浪公益:如何号召企业家一起来做公益?
张醒生:第一个,公益的事情肯定是大家一起做,如果说你要是做投资的事情,不一定能招到这么多人一起做。做公益的事情,一招呼,大家肯定都会来想我要不要参与,或者是至少参与不会丢失什么。第二个我自认为我在公益领域应该还算一个有信用的人,或者有口碑的人,也就是说我从事的公益的行动一定是有结果的。
我每次跟大家谈之前,我会告诉大家我们要做什么、希望能做到什么,这时候请大家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资源出资源。当然这企业家他们本身就应该具备一些公益性,而且有参与公益的积极性。他们其实每个企业都会有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或者参与的行动,我们现在就等于在提供一个渠道,可以让他CSR能够得到落地。所以他们也可以能够把公益保护的成果,变成自己企业责任的一个表现
新浪公益:如何看待商业与公益的关系?
张醒生:我的观点是凡是成功的公益组织它一定是和成功的商业组织不矛盾。因为所有的组织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组织中的人,对人的管理在商业机构也好、在公益组织也好都是一样的。 但是中国的公益组织比较艰难,并不是取决于人的问题。公益组织中的人员成本支出不得超过公益支出的10%,这就限定了对公益组织中很多人的待遇工资,使得好的人才很难得进入到公益组织中来。第二个我觉得不拧巴的事儿就是目标管理,很多公益组织最关键的问题,他们没有把做商业机构的这种目标管理纳入到公益组织中来,这些其实在商业机构中已经很成熟的办法在公益组织中完全也可以做得到,只不过你需要把公益目标也把它分解下来,变成可执行可度量可监测的这些商业目标,也就能实现。
在过去的岁月中,投资和社会影响往往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公益和投资是分开的。在公益领域,公益组织不断的去请出资人出钱做社会的好事,但是现在全球的一个趋势,能不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就对被投企业它能够给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一个甄别和这么一个评估,如果被投的企业它能够既创造非常好的商业回报,又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好处,这样的企业我们就称之为它是一个社会影响力很好的投资企业。
新浪公益:《慈善组织投资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张醒生:我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事情。第一个,公益组织可以把被趴着的钱都是善款能够给它增值、扩大,能够让这些善款也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会带来一个非常大的挑战,这是因为公益组织中通常不具备投资和增值保值的专业人才,这时候应该出现真正的社会影响力投资专业机构。公益组织可以把这钱放到这个机构中来,就像放基金的基金一样,由可信任的社会影响力投资机构来掌管公益组织的钱。因为社会影响力投资基金他们通常投的项目都既要有很好的商业回报,也有很好的社会回报,而这样的企业往往能走得长,因为它的社会回报会使得它的员工、使得老板、使得社会对他的容忍度更高。
1、凡本网来源注明“首都公益网”域名:www.sdgy.org.cn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首都公益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首都公益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首都公益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首都公益网 电话:400-8059-268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
公益热线:400-8059-268 9:00--17:30(周一至周五) 邮箱:450952431@qq.com
首都公益网 | 全民公益传播平台官网版权所有(C) 京ICP备16047934号
互联网反不良信息自律公约 |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